2017/01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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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以治疗疾病或疗养为目的,欲前往韩国的专门医疗机构或疗养地治疗疗养,且治疗期间为91天以上的外国患者。
2. 患者本人以及为了护理该患者而入境的患者配偶、子女等直系亲属(滞留期限为1年,签证有效期为1年)。
大韩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
直接申请 : 外国患者本人可在驻外公馆 ( 驻外国大使馆)直接申请。
- 提交材料 : 签证发放批准申请书、 护照复印件、 医院诊断书、 韩国国内医疗机构的治疗/疗养预约确认书等;经济状况证明材料、(驻外)公馆负责人要求的材料、家族关系证明材料。
代办申请 : 医疗机构或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(HUNET )在出入境管理处申请签证发放批准证书并通报,之后若外国患者直接把签证发放批准证书提交到驻外公馆,则可马上领取签证。
- 提交材料 : 签证发放批准申请书、护照复印件、2寸彩照一张、医疗机构证明材料、家族关系证明材料。